①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0日和9月1日至30日,省自考办对考生个人以及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委托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老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并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③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转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内容,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原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和《湖北省自考伸内转考成绩证明》一份。
④外省转入本省的考生,可登录www.hbea.edu.cn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审批手续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⑤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